年终奖分两次发放时,每次发放都应单独计算应缴纳的税款。
如果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则年终奖的税率按照年终奖除以12个月得到的商数,对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来确定。具体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年终奖金总额×年终奖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当月工资低于5000元,则需要先扣除差额部分后,再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税率。在这种情况下,计算公式会变为:应纳税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重要的是,每次发放年终奖时,都需要根据上述方法单独计算税款,不能合并计算。此外,也要注意费用扣除额、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变化,这些数值可能会随国家政策调整而改变。
总的来说,年终奖分两次发放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需结合每次发放的金额、个人的月工资收入以及适用的税率来综合确定。务必确保按照税法规定如实申报并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