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没让签认罪认罚,无法单纯地说是好还是坏,这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程序。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检察院没有提出认罪认罚就是坏事。
在某些情况下,检察院可能认为案件存在疑点或证据不足,因此不提出认罪认罚。这可能是因为案件本身比较复杂,或者检察院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审查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不签认罪认罚可能意味着检察院正在谨慎处理案件,以确保公正和公平。
另一方面,如果检察院没有提出认罪认罚,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确实存在犯罪行为,那么这可能会对他们的案件产生不利影响。因为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如果没有这个机会,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惩罚。
总的来说,检察院是否让签认罪认罚,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果对此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了解个人权利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