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官职一般包括所长、副所长、民警和辅警等职位。
所长:派出所的最高领导,负责全面工作和队伍建设,确保派出所工作的顺利开展。
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分管某一方面的业务工作,如治安管理、刑事侦查等。
民警:负责具体的业务工作,包括治安管理、案件侦破、社区警务等。根据工作性质和内容的不同,民警还可能会细分为治安警、刑警、社区警等。
辅警:辅助民警开展工作,不具备执法权,但可以在民警的带领下参与一些警务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级别的派出所,其官职设置和职责可能会有所不同。在一些大型的派出所,可能还会有更多的细分职位,例如内勤、外勤、户籍警等。此外,派出所的官职体系也可能因应公安系统的改革而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