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的管理归属主要涉及几个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他们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如果是城镇的污水处理问题,这个部门会起到关键的监管作用。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虽然不直接管理污水处理,但他们对水环境质量负责,监管工矿企业等产生的污水。这个部门会确保污水处理后的排放符合环保标准。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在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中,这个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他们是最直接负责污水处理的部门。
其他相关部门:海事管理机构、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农业、渔业等主管部门也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总的来说,污水处理的管理是一个多部门协同的工作。具体哪个部门负责,可能因地区和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政府或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