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名称中“大学”和“学院”的不同,主要源于它们在规模、学科覆盖、师资力量等方面的差异。
首先,在规模上,“大学”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通常应在8000人以上,而且在校研究生数不应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相比之下,“学院”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则应在5000人以上。这表明“大学”相对于“学院”而言,学生规模更大。
其次,从学科覆盖上来看,“大学”与“学院”在主要学科及其覆盖专业的设置上也有所不同。例如,“大学”应有3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而“学院”则应有1个以上。此外,“大学”的每个主要学科门类中的普通本科专业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一级学科,这一点也显示了“大学”在学科覆盖上的广泛性。
再者,师资力量方面,“大学”与“学院”的要求也存在显著差异。“大学”的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人员比例一般应达到5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一般应达到20%以上。而“学院”在建校初期专任教师总数不少于280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比例应不低于30%。这显示了“大学”在师资力量上的优势。
综上所述,“大学”和“学院”在规模、学科覆盖和师资力量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这些差异也反映了教育部对于不同类型高等院校的定位和要求。因此,在选择高校时,考生和家长应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目标,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做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