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获得格陵兰岛的过程经历了多个阶段,最终通过法律诉讼和国际协商确立了主权。
丹麦人在1721年在格陵兰岛建立了贸易公司和路德教会,标志着丹麦对格陵兰岛的兴趣和实际控制。然而,在1814年丹麦—挪威解体后,格陵兰岛的主权问题变得复杂。经过一系列的法律诉讼和协商,丹麦最终获得了格陵兰岛的主权。
在随后的历史中,丹麦与其他国家进行了多次谈判,以确认格陵兰岛的主权归属。这些谈判包括1918年与英国、日本、法国等国家的谈判,以及后来与挪威的争端。特别是在1931年,挪威曾宣布占领格陵兰岛东部,但这一行动被丹麦提交给海牙国际法庭裁决。最终,在1933年,法庭裁定格陵兰岛属于丹麦。
二战期间,格陵兰岛曾寻求美国的帮助,并在岛上建立了多个军事设施。战后,格陵兰岛在1979年与丹麦协商后获得了高度自治权,但外交和军事权力仍由丹麦负责。至今,格陵兰岛作为丹麦的一个自治领地,其主权归属于丹麦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