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修改人口与计生条例后,婚假产假规定更加明确和人性化。
关于婚假,山东省的新规定是: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如果参加婚前医学检查,还可以再增加婚假三日。这意味着,在山东,婚假最长可以达到十八天。而且,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也不会受到影响。更灵活的是,婚假可以一次性休完,也可以根据个人需要分开休,但一般建议在登记结婚之日起一年内休完。
至于产假,新条例也做出了相应规定,女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增加六十日的产假。同时,男职工也可以享受不少于十五日的陪产假。这些假期同样视为出勤,工资和福利待遇都会保持不变。
总的来说,山东修改人口与计生条例后,婚假和产假的规定更加符合现代社会的需求,既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对家庭和谐发展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