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流程一般包括提交复核申请、受理复核申请、审查证据和理由以及作出复核结论这几个步骤。
提交复核申请:如果你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的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记得,一定要详细载明复核的请求、理由及主要证据。
受理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收到你的复核申请后的五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他们认为你的复核申请符合规定,就会受理,并书面通知你。
审查证据和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后,会在三十日内进行审查。他们会认真研究你提出的复核请求、理由以及你提供的主要证据。同时,他们也会审查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作出复核结论:审查完毕后,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经过全面研究,并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之后,他们会作出复核结论,这个结论可能是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也可能是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记住,复核结论会在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