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行使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合法性原则:行政权的存在和行使都必须有法律依据,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这是确保行政权力不被滥用,保护公民权益的基础。合理性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做到公正和合理。这意味着行政行为要考虑相关因素,确保公平性和合理性。程序正当原则: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时,必须遵循正当程序,如事先告知、听取陈述和申辩、提供救济途径等,以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益。权责统一原则:行政机关如果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机关应高效行使职权,提供便利服务,以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需求。诚实守信原则: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且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或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行政权行使的基本框架和准则,旨在保障行政法治和公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