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书是律师针对特定的法律事务,向咨询者提供的具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法律建议性综合法律文书。它通常包括标题、致送单位的称谓、问题缘由、基本事实、法律依据、法律论证、结论性意见或建议等部分,并且要求一事一议、格式规范、依据充分、分析透彻、逻辑严密、表述准确、结论明确。此外,法律意见书必须由律师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至于法律意见书的类型,根据其性质和内容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具有认定性质的法律意见书:律师接受委托,对某个非诉讼事件或行为进行法律和政策上的认定,判断其是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
具有建议性质的法律意见书:这类意见书是律师建议委托人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或不进行某种行为的意见。它可能包括律师为法律顾问单位办理法律事务的书面答复,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案件向案件受理机关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书面意见,以及对已经处理或判决的案件认为不当而提出的建议纠正意见。
具有代理性质的法律意见书:这类意见书主要出现在二审代理和申诉代理过程中,当律师对案件或案件中的某一具体问题不便以代理词或辩护词的形式陈述时,便会以法律意见书的形式来表达其代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