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鲁克的创新的三种类型不包括“渐进式创新”。
德鲁克提出的创新的三种类型是:“领先型创新”、“突破型创新”和“颠覆型创新”。
“领先型创新”是指通过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或服务,来引领市场趋势,创造新的需求。这种创新往往是行业内的首次尝试,需要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市场洞察力。
“突破型创新”是指在现有技术或产品的基础上进行显著的改进或优化,以满足客户更高的需求或解决新的问题。这种创新需要对现有技术或产品有深入的了解,并能够准确地把握市场需求和客户痛点。
“颠覆型创新”则是指通过全新的方式来解决现有问题或满足需求,这种创新往往会打破行业规则,创造全新的市场格局。颠覆型创新需要企业具备前瞻性的视野和勇于尝试的精神。
而“渐进式创新”是指通过不断的微小改进来优化现有产品或服务,这种创新方式虽然风险较低,但往往难以带来颠覆性的变革。因此,它并不属于德鲁克提出的创新的三种类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