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起诉地点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具体来说,如果要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考虑的是被告的住所地法院。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么应该选择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选择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这些情况包括: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被监禁等。此外,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的来说,选择起诉地点时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