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立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联动的能源应急管理体制。这一体制旨在及时有效地应对能源供应严重短缺、供应中断等能源应急状态,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平稳运行。
在该体制下,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拟定全国的能源应急预案,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同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也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能源应急预案。这样,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一个层级分明、责任明确的应急预案体系。
当发生能源应急状态时,有关人民政府会按照权限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并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这些措施可能包括实施价格干预措施和价格紧急措施、按照规定组织投放能源储备等,以尽快恢复能源供应秩序。
此外,国家还重视能源科技创新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相关领域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以提高能源应急管理的科技水平和应对能力。
总的来说,国家通过建立完善的能源应急管理体制,旨在确保能源供应的安全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