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户口迁走了不能继承宅基地,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个人只有使用权,因此宅基地本身是不可以继承的。当户口迁出后,个人便失去了基于本村集体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是可以继承的。根据“房地一体”原则,继承房屋后,可以基于对房屋的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这种使用是附随于房屋所有权的,不能对宅基地进行重建、扩建等操作。
如果房屋灭失,例如自然倒塌或者被拆除后没有重建等情况,农村集体组织有权收回宅基地。因此,虽然不能直接继承宅基地,但可以通过继承房屋来获得宅基地的继续使用权。
总的来说,户口迁出后虽然不能继承宅基地,但可以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来间接使用宅基地。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使用权是基于房屋的存在而衍生的,并且有一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