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深圳居住证需要满足合法稳定居所和合法稳定职业、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或在深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条件。
具体来说,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以及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可以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和职业。对于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的人员,如高层次专业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也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此外,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教育的人员,同样有资格申领居住证。
请注意,居住证办理条件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官方网站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