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省的婚假新规定为13天。
这一规定自2024年9月27日起在浙江省内施行,适用于该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新规定明确,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可以享受13天的婚假,这段假期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
职工在休婚假期间,其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应由用人单位照发。婚假可以自登记结婚之日起一年内休完,如果因工作需要不能在一年内休婚假,经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可以延后半年休假。职工还可以选择一次性休完婚假或者分段休假。
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在休婚假问题上发生争议,可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此外,新规定还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完善职工婚假内部管理制度,保障职工休婚假的权利,并确保职工婚假假期及其待遇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