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结婚证并不需要把女方户口迁过来。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时,男女双方需要提供的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而并未要求必须迁移户口。结婚是男女双方基于情感和法律因素,决定共同组建家庭的行为,而户口迁移则是基于个人或家庭的生活、工作等需要,进行的户籍地变动,两者并不直接等同。
女方在结婚后,有权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男方家中,这一决定应完全基于女方的自愿,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无权进行干涉。户口迁移并非结婚的必要条件,只要双方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并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确立合法的婚姻关系。
总的来说,办结婚证并不要求女方必须迁户口到男方家,这是女方的个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