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职工医疗门诊报销起付标准为400元,退休职工为200元。
这个起付标准是指,在定点医药机构普通门诊就医时,参保人员需要先自行承担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只有当医疗费用超过这个起付标准后,医保基金才会对超出部分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可能会有所不同,而且还有一些特殊规定,比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可以在普通门诊的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参保人员详细了解自己所在医疗机构的报销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