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身份证,正常情况下60天内可以领取新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0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如果是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在申请补领身份证期间,如果急需使用身份证,可以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
当然,具体领取时间可能会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比如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申请人数等。所以,如果需要补办身份证,最好提前做好准备,尽早去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办理,以免耽误使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