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新规中,不允许携带的物品主要包括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腐蚀性、放射性物品等。
爆炸物品:如礼花弹、烟花、鞭炮等,这类物品因其爆炸性质,对火车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绝对禁止携带。
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汽油、煤油、柴油、酒精等。特别是酒精,如果是包装密封完好、标志清晰的酒类饮品,且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在24%~70%之间,累计携带量不能超过3000毫升。但散装白酒和自制米酒由于容器和成分不明,不能带上火车。
毒害品:如灭鼠药、杀虫剂等剧毒农药,这些物品对人体有剧毒,严禁携带上车。
腐蚀性、放射性物品:如有液蓄电池、汞等,这些物品因其特殊的化学或物理性质,可能对火车和乘客安全造成危害。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限制携带的物品,如日用刀具、钝器、动物等。这些物品在特定条件下可能允许携带或办理托运,但具体规定需要参照铁路部门的相关公告。
为了保障旅途安全,乘客在乘坐火车前应仔细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如有疑问,可咨询车站工作人员或查阅铁路12306官方网站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