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其性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依法羁押:看守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这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保障安全:看守所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其安全。这包括对在押人员进行看管、教育、押解以及组织劳动、生活及卫生管理等活动。同时,看守所还负责检查携带物品、查阅来往信件、监视接见等,以维护监所的安全和秩序。
教育改造:除了保障安全外,看守所还承担着对人犯进行教育改造的任务。通过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制、道德以及必要的形势和劳动教育,促使其认识错误、改过自新,为将来的社会回归做好准备。
配合诉讼:看守所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密切配合,确保案件的顺利办理。例如,看守所需要及时将犯罪嫌疑人移交给办案机关,协助办案机关进行提讯、押解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