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肤品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可以带上飞机。
根据中国民航总局的规定,旅客可以随身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的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且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同时,所有随身携带的液体化妆品必须装进一个容量不超过1000毫升的透明塑料袋中,该袋需带有拉锁,并且每位旅客仅限携带一个这样的袋子。
如果护肤品的容器容积超过100毫升,或者总体积超过1000毫升的液体产品,则需要办理托运。托运的液体护肤品单件容积不能超过500毫升,且所有托运的液体总容量不得超过2000毫升。
因此,在出行前,请务必检查所携带的护肤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