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当遇到不可抗力事件,比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均可主张解除合同。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如果合同一方在履行期到来之前就明确表示不会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或者通过其行为可以推断出其不会履行,另一方则有权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一方延迟履行其主要债务,并且在另一方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如果一方的延迟履行或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了上述情形外,如果法律有特别规定其他可以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形,也适用相应法律规定。
总的来说,合同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多与合同的履行情况有关,当合同因为各种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已经失去意义时,法律赋予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