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后,儿女不一定能直接继承父母的土地。
对于家庭承包的耕地,其承包经营权是以户为单位,不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而是整个农户家庭。即使父母去世,只要该农户还有其他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就继续由其他家庭成员享有,因此不存在继承问题。若子女已与父母分户且有了自己的独立承包地,那么他们也不能继承父母的承包地。
至于宅基地,其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户仅拥有使用权。父母去世后,如果子女符合条件,例如仍然是本村村民且没有自己的宅基地,他们可以通过一定程序继续使用宅基地上的房屋,并依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继承了宅基地本身。
总的来说,土地确权后儿女的继承权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户籍、是否分户、是否拥有独立承包地等。因此,不能简单地说土地确权后儿女就能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