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全部迁出后,土地和宅基地的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对于土地,如果承包期内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通常需要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若不交回,发包方有权收回。但如果仍在承包期内且未转为非农业户口,承包人可以继续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可以选择依法流转,如转让、出租等。承包期满后,发包方通常会收回承包地。
对于宅基地,若户口迁出后已不属于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一般会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然而,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仍然存在且符合相关规定,房屋所有者可以在房屋存续期间继续使用宅基地。一旦房屋灭失或不再符合使用条件,宅基地将被收回。此外,如果迁出者在其他地方已经取得宅基地或住房,原宅基地也可能被收回。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农村户口迁出后土地和宅基地的处理规定可能会有所差异。因此,在具体操作时,应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了解具体的政策法规和执行情况。
另外,无论是土地还是宅基地,处理时都应遵循合法、合理、公平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当事人对处理结果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