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公安局能到异地办案,但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当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这实际上为公安机关异地办案提供了法律支持和操作指南。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犯罪嫌疑人逃往其他地区,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网上工作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协作地公安机关在发现网上逃犯后会组织抓捕,并及时通知办案地公安机关。
然而,异地办案并非随意进行,公安部针对不规范履行办案协作程序等问题,专门制定了《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以严格规范异地办案程序。这“六个严禁”包括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执行相关侦查活动,以及严禁对异地公安机关提出的办案协作请求不予配合等行为。这些规定确保了异地办案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总的来说,本地公安局在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情况下,可以到异地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