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意味着行为虽然可能有一定的危害性,但并未达到构成犯罪的程度,因此不会受到刑事追究。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每种犯罪都有其法定的追诉期限,超过这个期限,即使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也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是国家对某些犯罪分子的刑罚给予免除的一种特殊制度,经过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分子,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这类犯罪通常称为“亲告罪”,需要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没有提起诉讼或者撤回了诉讼,就不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时,由于其已经失去了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因此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这是一条兜底条款,涵盖了其他所有法律规定可以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总的来说,这些情形都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和原则,旨在确保刑事责任的追究既公正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