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上使用大写数字来记数与朱元璋有关。
在明朝时期,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郭桓案”而发布法令,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等复杂的汉字,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后来“陌”和“阡”被改写成“佰、仟”,并一直使用至今。因此,财务上使用大写数字来记数与朱元璋有关。
这种大写数字的应用,不仅体现了财务记账的严谨性,也展示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大写数字更为复杂、更难更改,因此在财务等领域具有更高的适用性,能够有效防止账目被篡改。同时,这也成为了汉字文化中的一种独特现象,体现了古人对于数字记录的深刻理解和巧妙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