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的形式主要有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小组。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通常设立在县级以上总工会,负责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它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除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还有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小组这一形式。这种小组通常会在基层单位或企业内设立,以便更直接地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反馈和解决劳动者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这两种组织形式共同构成了我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体系,旨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