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上使用大写数字来记数与明太祖朱元璋有关。
在明朝初期,朱元璋因为“郭桓案”而发布了相关法令。在这个案子中,郭桓等人通过篡改账目数字进行贪污,比如把“一”改成“二”“三”,把“十”改成“百”“千”。为了防止这类贪污行为,朱元璋下令将原来容易篡改的小写数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等,改为更为复杂且更难更改的大写数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等。
通过这种方式,大大增加了涂改账目的难度,有效地防止了财务官员的贪污作弊行为。这一记账方式也一直沿用至今,成为财务管理中的一项重要规定。因此,财务上使用大写数字来记数的做法与朱元璋有着紧密且深远的历史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