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上用大写数字与朱元璋有关。
据史书记载,在朱元璋执政的明朝初年,发生了一件重大的贪污案——“郭桓案”。郭桓曾担任户部侍郎,他利用职权,勾结其他官吏大肆侵吞公款。贪污的钱折合成粮食达两千四百万石精米,这个数字差不多和全国秋粮实征总数相等。此案牵连十二省不少官员。朱元璋盛怒之下,下令将郭桓等同案犯几万人斩首示众,同时制定了惩治经济犯罪的严格法令,并在财务管理上进行技术防范——把记载钱粮数字的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难以更改的大写,即“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因此,人们在经济文书如合同、契约、账目单据和经济文件上,都使用大写数字,后来,这十个汉字也就演变成今天的“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朱元璋对于防治贪污腐败采取的措施,也成为了我国历史上数字大写的重要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