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上使用大写数字来记数与朱元璋有关。
在明朝初期,发生了一起著名的“郭桓案”。郭桓作为户部侍郎,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贪污。他通过篡改账目数字,如将“一”改成“二”或“三”,将“十”改成“百”或“千”等手段进行贪污。为了防止这类财务贪污行为,朱元璋下令将记账的数字由原来的小写改为大写,即“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这种大写数字更为复杂,增加了涂改账目的难度,从而有效地防止了财务官员的贪污作弊行为。这一记账方式也一直沿用至今,成为财务和经济活动中数字记录的重要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