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上用大写数字记账与明太祖朱元璋有关。
在明朝初期,朱元璋因为“郭桓案”而发布了相关法令。在这个案件中,郭桓等人通过篡改账目数字进行贪污,例如把“一”改成“二”“三”,把“十”改成“百”“千”。为了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朱元璋下令将原来的小写数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更为复杂的大写数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来记账。这种记账方式增加了涂改账目的难度,有效防止了财务官员的贪污作弊行为,并且这一传统也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