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的“三个管理”是指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

检察业务管理:这是检察机关的宏观管理层面,主要涉及对检察业务、检察工作的趋势、规律、特点等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加强业务指导,服务科学决策。这种管理有助于全面准确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
案件管理:这是中观层面的管理,侧重对案件进行流程、实体的全方位管理,包括办案组织设置、办案职权划分、办案监督管理等。案件管理的目标是推动司法责任制的落实,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效率。
质量管理:这是微观层面的管理,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体现了业务管理和案件管理的核心内容与价值取向。质量管理主要通过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司法责任追究等方式,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达到高质量的标准。
总的来说,“三个管理”相互关联、相互贯通,共同构成了检察机关科学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