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程序规则,简化来说,就是几个关键步骤。
起诉与受理:当环保组织或检察机关发现环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而行政机关又怠于履行职责时,他们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法院会在一定时间内审查案件,看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调查与证据收集:一旦案件被受理,原告方就需要忙着收集证据了,这些证据要能证明环境确实被破坏了,而且行政机关确实没尽到保护环境的责任。法院也会主动调查,或者委托第三方来评估环境损害情况。
庭审与辩论:到了庭审阶段,原告和被告双方会在法庭上展开辩论。原告要说明为什么觉得行政机关有责任,而被告则要解释自己为什么没做错,或者已经做了什么来保护环境。
判决与执行:最后,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辩论情况,做出一个公正的判决。如果判决行政机关确实要承担责任,那他们就得按照法院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当然,如果行政机关不服判决,他们也可以提出上诉。
总的来说,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程序规则就是一场围绕环境保护展开的“法律战”,旨在确保我们的环境得到妥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