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通常交给物业所在地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代管。
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代管。这样做是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遵循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业主大会成立后,经业主大会决定,维修基金可以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由业主委员会进行管理。这意味着,业主有更大的自主权和决策权来管理和使用这笔资金。
总的来说,维修基金的管理部门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通常是由政府相关部门或业主委员会来负责。如果您有具体的问题或疑虑,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业主委员会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