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购买了相关保险,全责方一般不需要自己赔偿。
当我们说“全责”,通常是指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某一方被认定为完全责任方。而如果这一方购买了车险,特别是包含了第三者责任险,那么在造成对方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者责任险的作用就在于,当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时,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这意味着,如果全责方有此险种,他们通常不需要自己出钱赔偿对方的损失。
当然,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造成的损失超出了保险的赔偿限额,或者保险合同中有些特定的不赔条款,那么全责方可能需要自己承担一部分或全部的赔偿责任。
所以,在购买了足够的保险并确保其覆盖范围广泛的情况下,全责方一般不需要自己额外赔偿。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保险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