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确实已经提高至163元。这一调整是从2024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由四川省人社厅发布的相关通知所确认。提高的金额是在原先每人每月153元的基础上增加了10元,涨幅约为6.54%。这一新标准适用于参加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而且,此次提高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此前各级已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省级财政将承担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的50%。这一调整不仅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城乡居民的关怀,也有助于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