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申请人对学位授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学位申请人对学位授予的决定有异议,认为决定存在错误或不公正,首先可以考虑向学校或相关教育机构申请复议。复议通常是一个内部审查过程,由学校或机构重新评估申请人的情况并作出决定。
复议的具体流程可能因学校或机构而异,但通常包括提交复议申请、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等待复议结果等步骤。如果复议结果仍不能满足申请人的期望,他们可以考虑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除了申请复议,学位申请人还可以选择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一种法律途径,通过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和监督。在这种情况下,学位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学位授予决定存在违法或不当之处,并请求法院作出相应的裁决。
需要注意的是,提起行政诉讼可能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费用支出,因此学位申请人在决定采取这种方式前,应该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权衡利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