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评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当为不少于五人的单数。
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校中负责学位评定与授予的重要机构。为了确保其决策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国家对学位评定委员会的组成有明确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学位评定委员会必须由不少于五人的单数组成。这样的设置有几方面的考虑:首先,五人以上的规模可以确保委员会具有足够的代表性和专业性,能够全面、客观地评估学位申请者的学术水平和成果。其次,单数成员的设置则是为了避免在投票决策时出现平局的情况,确保委员会能够做出明确、有效的决策。
因此,无论是高校还是科研机构,在组建学位评定委员会时,都必须严格遵守这一规定,确保委员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