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主要包括允许燃放的时间、区域以及禁止燃放的种类和违规燃放的法律责任。
在允许燃放时间方面,郑州市明确了几个特定的时间段:1月22日至2月2日以及2月12日的每天早上7点到晚上11点。但需要注意的是,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和规定以外的时间,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
至于允许燃放的区域,郑州市规定应在室外、空旷、平坦且非人员密集的地方燃放。而禁止燃放的区域则包括居民住宅楼道、阳台、楼顶等地方,以及党政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此外,机场、车站、交通枢纽和设施安全保护区,以及山林、景区等重点防火区也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
在禁止燃放的种类上,郑州市明确规定了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如拉炮、摔炮等是禁止燃放的。同时,主体升空的烟花爆竹,如礼花弹、旋转类等也是被禁止的。
如果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会面临应急、公安等部门的警告、罚款甚至拘留等处罚。如果因为违规燃放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害,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的来说,郑州市对于燃放烟花爆竹有着严格的规定,市民在燃放时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