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使用性质分类,机器设备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1. 生产用机器设备:这类设备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全过程,如厂房、机器设备、仓库、销售场所、运输车辆等。
2. 非生产用机器设备:这类设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而是为了满足职工物质文化、生活福利需要的固定资产,如职工宿舍、食堂、托儿所、幼儿园、浴室、医务室、图书馆以及科研等其他方面使用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
3. 未使用机器设备:这类设备尚未投入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和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
4. 不需用机器设备:这类设备是企业不需用、准备处理的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