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尖翅纱帽是净角扮演的奸诈官员所戴,也被称为“奸纱”;而丑角扮演的贪官污吏则戴圆翅纱帽,有的翅子花纹设计成铜钱形状,象征其鱼肉百姓,因此这种翅子被称为“金钱翅”。
2. 京剧的衣箱及其使用方法,是基于近千年戏曲演出经验在造型艺术上的积累,其直接来源主要是昆剧的装扮传统。元代戏曲中已有专门“做杂剧的衣服”和若干关于装扮程式的用语。到了明代万历年间,戏曲家王骥德提到:“尝见元剧本,有于卷首列所用部色名目,并署其冠服、器械曰,某人冠某冠、服某衣、执某器,最详。然其所谓冠服、器械名色,今皆不可复识矣。”可知由元至明,戏曲装扮有过较多的变易。大约到了晚明的昆剧中才渐趋稳定。清朝以后,清政府有剃发易服之令,却不禁止戏班沿用明代戏衣,艺人们就在这个基础上继续进行加工、丰富。
3. 衣箱制的建立基于三个原则:假定、美感、简约。戏衣都有一定的生活依据,但经过不同程度的改制而成为戏衣之后,就不再代表其所由产生的朝代,它们只是作为演出服装按照特定的舞台规则在使用,给予观众的是假定的非历史化的古代真实感。戏衣同其生活原形的弹性距离,取决于两种追求:一要有利于演员的歌舞化表演;二要让观众感到既好看又好懂。美感就由此产生。
4. 演员运用穿戴规制向观众传递其装扮意图的途径有五种,即冠服的款式、色彩、花纹、质料和着法。款式是冠服的外部造型,各种冠服的名称多由其款式而得。色彩、花纹、质料是冠服的内部造型,有限的款式能产生丰富的表现力,实由内部造型之富于变化所至。着法是演员穿戴时的具体造型处理。
5. 穿戴规制作为传统演出方式的一个组成部分已有数百年历史,其稳定是相对的,流传中始终包含着若干可变因素。引起变动的原因主要来自剧目和演员两个方面。为了演出新剧目,有时需要创制新的冠服。来自演员的变化有多种情况,如适应自身条件而作改动,受其他剧种影响而带来变化,出于单纯求美心理而作加工,深究戏剧情理而作改进、创新等。这些变化使八个有别更为细致,人物形象的造型处理更加鲜明、生动。但变化是没有底止的。反程式的创作理念兴起后,舞台装扮出现了衣箱制与非衣箱制相媲美的新局面,这对穿戴规制的稳定与可变,既是定位依据又是创新参照,将带来更多的变化因素,其未来走向和艺术面貌,在一个长远的过程中,取决于实际执行者的戏剧观念和文化素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