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火灾预防原则:
1. 严格控制火源;
2. 加强可燃物的管理;
3. 采用耐火建筑;
4. 阻止火焰的蔓延;
5. 组织训练消防队伍;
6. 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二、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
1.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其它重要物质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毁粗、销售过程中的防火安全情况;
2. 用火用电情况及其它火源管理情况;
3. 建筑物的平面布局、耐火等级和水源道路情况;
4. 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5. 消防组织和防火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6.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完好情况;
7. 职工的安全思想状态;
8. 消防安全疏散情况;
9.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资料。
消防法律法规:
1. 消防工作方针: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首先是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应当对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各部门,各班组负责及每个岗位的人员应对自己管辖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察谨,谁在岗,谁负责”保证消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保证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