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若您需要申报户口落户,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您应当前往当地辖区派出所的户籍科办理手续。
2、要确定具体的派出所管辖范围及地址,您可以通过咨询当地的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周边居民等途径获得准确信息。
新生儿申报户口流程如下:
1、新生儿可以在父亲或母亲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户口。
2、需要携带的资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
3、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监护人或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报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如下:
第六条:公民应在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应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则由收养人或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