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户主去世后,不需要更换整个户口本,只需在户口本上注销该户主的信息即可。
1. 如果户主去世,新的户主通常是同一户口本上的其他家庭成员。
1.1. 该家庭成员需携带原户主的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以及户口本,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籍注销手续。
1.2. 原户主的户籍注销后,可以由同一户口本上的其他家庭成员推选新的户主。
1.3. 新户主可持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本户内成年家庭成员和房屋产权人协商一致的书面意见,申请变更户主。
2. 更换户口本上的户主并不复杂。
2.1. 现有户主同意后,可向所在地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指定新的户主。
2.2. 指定的新户主必须是户口本内的人员。
2.3. 实际上,更改户主通常没有特殊需求,也很少有人会去更改。户主通常位于户口本正页的第一页。如果原户主去世,在注销户口时,如果没有特殊请求,派出所通常会直接将户口本第二页的人登记为新的户主。
2.4. 办理户主变更不需要户口本中所有成员的同意。
3. 户主去世后,户口本是可以更改的。
3.1. 户主去世时,需要为其注销户口。
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后,城市居民在葬前,农村居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并注销户口。
3.3. 如果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3.4. 对于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死因不明的情况,户主或发现人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委员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