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涉密计算机在启用前必须接受保密技术检测,确保其安全性。
2. 所有数据加密设备和加密措施必须得到国家密码管理局的批准。
3. 涉密计算机应根据存储和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进行管理,并且相关信息需登记在册。
4. 不得擅自卸载或修改涉密计算机的安全保密防护软件和设备。
5. 涉密计算机严禁接入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且禁止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设备。
6. 涉密计算机的口令设置应遵循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秘密级信息的计算机口令长度不少于8位,更换周期不超过1个月。
7. 处理机密级信息的计算机应采用IC卡或USB Key与口令相结合的方式,口令长度不少于4位。
8. 若仅使用口令方式,处理秘密级信息的计算机口令长度不少于10位,更换周期不超过1个星期。
9. 处理绝密级信息的计算机应采用生理特征(如指纹、虹膜识别等)强身份鉴别方式,或采用IC卡或USB Key与口令相结合的方式,口令长度不少于6位。
10. 涉密计算机的口令应包含多种字符和数字的混合编制,以增强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