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枪支与武器:包括真实枪械、仿真枪支、枪械配件等。
2. 爆炸物与易燃物质:例如弹药、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等。
3. 管制刀具与器具:包括各种管制刀具、军警用械等。
4. 危险化学品:涵盖压缩气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剂及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等。
5. 易损易碎物品:例如易碎或易损物品、易腐烂物品等。
6. 贵重物品:诸如现金、珠宝、有价证券等,不宜放入托运行李中。
7. 锂电池与充电宝:这类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携带。
8. 特殊物品:例如携带小动物、运动员使用的特殊运动器材、演出团的道具等,需提前申请并提交物品清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