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专业化领域支持:上海市支持的行业细分市场领域内的中小企业,要求这些企业在各自领域内排名全国前十。
二、精细化领域支持:要求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占收入的比重超过3%,并且在有效期内至少拥有1项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此外,鼓励企业建立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或区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
三、特色化领域支持:鼓励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特点的中小企业,近两年内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或行业标准,拥有中国驰名商标等品牌,或是上海市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或入选上海市重点保护商标目录。
四、新颖化领域支持:支持具有一定估值和融资吸引力的中小企业,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发展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