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戏曲表演的四功是指唱、念、做、打。
“唱”指的是唱功,这是戏曲表演中最为重要的表现手法。演员需要通过清晰的吐字、纯正的腔调和准确的节奏把握来展现人物的情感和性格。
“念”则是指念白,即戏曲中的对话和独白。念白要求字音准确,发音方法得当,同时注重轻重缓急、抑扬顿挫的节奏变化,既悦耳动听又能传神达意。
“做”指的是做功,泛指戏曲表演中的形体动作,尤其是舞蹈化的动作。演员需要通过做功来展现人物的身份、性格和情感。
“打”就是打功,即戏曲中的武功,包括翻跟头、打荡子以及各种高难度的舞蹈和武打技巧。打功要求演员具备扎实的腰腿把子基本功,能够自如地运用武功技巧来刻画人物和展现剧情。